富荣投教之读懂上市公司报告第二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主要内容

2022-03-08 18:02

编者按: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提高中小投资者阅读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能力,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我们以“读懂上市公司报告”为主题,编制系列投教文章,旨在鼓励投资者养成阅读上市公司报告的习惯。


今天给大家带来读懂上市公司报告第二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4)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6)董事会报告;

(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9)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6)财务会计报告;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哪些信息?


发行人应以投资者投资需求为导向编制招股说明书,为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且必要的信息,保证相关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律师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格式准则进行编写,并按照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不同板块的发行人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略有差异。


以创业板为例,招股说明书的主要架构按照下述顺序进行编写:概览、本次发行概况、风险因素、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保护、其他重要事项、声明及附件等。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读懂上市公司报告_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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