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看点 | 部分婴幼儿家庭个税减负 助力家庭友好型社会建设

2022-03-30 14:01

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发布,明确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可享受个税减负。《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政策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

我国目前婴幼儿规模下降的因素是综合的,既有总人口尤其是育龄妇女规模下降的因素,也有抚育成本提高导致的生育意愿和总和生育率提升乏力的因素。据测算,约有超过185万在2019~2021年间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能享受这一政策。该政策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有利于减轻抚养子女负担。权威机构调查显示,3岁以下的养育成本不断增加,成为影响当前年轻人生育的主要因素。经济因素是育龄妇女不打算生育的首要原因,占60.3%。在城镇尤其是东部地区,子女的抚养费用越来越大,直接影响到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这势必会产生减少生育的影响。

此政策的出台,既能实际降低对应纳税人的个税负担,也有明确的政策宣导作用,有助于家庭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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