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众财富的积累,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形式也日趋多样复杂。为了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让反诈防骗深入人心,我们整理了近些年比较常见非法集资形式,希望能够加强广大投资者的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一、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承诺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诱骗套路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四)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识别防范非法集资
(一)抵制诱惑。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
(二)选择正规渠道。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等正规投资服务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公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三)理性识别。遇以下情形的“理财、保险”产品,务必提高警惕: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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