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创造价值才能共享价值。”这句话是南方基金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海波接受采访时最常提及的。何为创造价值?何为共享价值?在基金行业中的关系如何?作为企业经营者,张海波思考得更深邃、更长远。
张海波直言,一般企业的经营逻辑是,企业为客户提供服务或商品,并在这个过程中获取相应的回报,实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这可以理解为“创造价值”与“共享价值”。以此去看公募基金行业,为投资人提供投资服务是在“创造价值”,而收取管理费用就是“共享价值”的具体方式。究竟什么是“创造价值”的衡量标准?什么是“共享价值”的理想方式?“我相信,只有为投资者创造实实在在的价值,基金公司才能安安心心地共享价值,实现基业长青。”他说。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提供服务”常常被视为“创造价值”,研究与投资运作构成了基金公司服务的主要内容。基于这一认知,只要提供服务就能够“共享价值”,也就是直接收取固定费率的管理费。
“随着社会和行业的发展,特别是海外被动型指数基金的兴起,对主动基金形成了巨大挑战,使得基金行业重新思考‘创造价值’的内涵。”张海波说,一般主动基金收取的管理费率比指数基金要高,这个定价背后的重要逻辑支撑是,主动投资比被动投资创造更多的价值。而实际上,也不乏主动基金无法战胜业绩基准的情况。于是,对于主动基金所创造价值的衡量,就不能仅仅停留在“提供主动投资服务”之上。
张海波选取了富达国际的例子,目前富达已开始尝试将管理费与基金表现是否战胜指数基准挂钩。以当前收取固定费率0.75%/年的主动基金为例,在这一模式下,当主动基金的回报等同于指数基准时,收取0.65%/年的管理费;当回报高于指数基准2%时,收取0.85%/年的管理费;当回报低于指数基准2%时,只收取0.45%/年的管理费;当主动基金的收益与指数基准相差±2%之内,管理费在0.45%/年~0.85%/年间浮动,管理费与差值为线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模式实现了根据能否创造价值决定如何共享价值的机制。
张海波表示,战胜基准只是一个相对价值的衡量标准,并不能从根本上定义“创造价值”。在我国主动基金能够为投资者实现“正收益”,是对公募基金价值创造的另一种理解。在中国的社会文化和投资文化中,投资者普遍厌恶亏本,追求绝对收益,加入正收益的目标更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在这种思路下,“赚钱才收管理费”的产品应运而生,也是对“唯有创造价值,才能共享价值”理念的进一步实践。
张海波说,公募基金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为投资者创造并共享价值,答案不是唯一的。跟随社会发展的进程,未来行业应当不断进取,给出让投资者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