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整理过这样一个人物清单:奥巴马、甘地、雨果、巴尔扎克、笛卡尔、卡夫卡、曼德拉、泰戈尔、俾斯麦、伏尔泰……
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学法律出身。在法律高深专业的外表下,其实具有更加通用的思维模式,可以让我们应用于广泛的决策场景。
数月前,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驰,携《涉外律师》一书做客【泉果无限对话】,与大家一起分享了“法律思维”在个人职业生涯中的重要性。
*《涉外律师》:全称为《涉外律师职业规划与法律文书写作》
他提到,“像法律人那样思考,不仅是法律人的最高职业要求,也是最低生存避险要求。在一个不确定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有深深的焦虑,也面对各自的瓶颈。在面对这些不确定时,我建议大家像律师一样去思考和应对。做到逻辑缜密、从容冷静、化繁为简,迅速了解问题,迅速拓展能力圈的新领域。”
刘驰认为,越复杂的合作,越涉及权利义务的平衡和博弈,就越需要“律师思维”占据主动权。他结合自己从业40年的一手经验和深度思考,提炼了自己作为资深法律人的思维模型,重点分享了法学院的思维训练方法。他以苏格拉底提问法以及《洞穴奇案》的精妙思辨为例,展示了如何用法律思维武装每个人的大脑,让自己成为自己思想的“助产士”,也成为自己那个明辨人生的“法官”。
嘉宾介绍:刘驰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获得美国天普大学及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律硕士学位,为中国及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拥有30年涉外律师执业及20年国际商事和体育仲员经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他都是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的亚洲唯一官员,曾经成功地与国际律师合作取得了孙杨案的一审胜诉。他在国际项目谈判及跨境复杂争议解决、投资并购及体育影视娱乐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涉外案件审理、法律执业和教学经验。
以下为刘驰演讲实录精编节选:
方法体系如同圣诞树
知识则是上面的挂饰
大家好,我今天以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为例,分享构筑“律师型”思维框架的整个过程,其中包括四个核心要点。
第一,找到目的:
我的第一个法律硕士学位,是1987年在美国天普大学(Temple),第二个学位是2012年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第一次拿学位的时候我24岁;第二次拿学位的时候我49岁。我觉得第二次回炉和第一次去读书完全不一样,时隔25年回到学校,目标非常明确。换句话说,第一次在学校的时候,往往学的是知识,看到的都是一棵棵树木,还没有能力去看到森林。但是毕业工作了以后回过头,会发现我知道什么是森林了,也更知道我的目的与侧重了。
第二,专注学习:
将学到的知识定位在知识体系或是工作体系中,找到知识的坐标:位于上游、中游还是下游。看看自己还需要补足什么,需要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尤其在资源有限的时候,这个抉择很重要。
第三,区分知识和方法:
知识固然重要,方法也必不可少。方法体系就像是一棵圣诞树,知识则像树上的灯饰。如果没有这棵树的话,就无从去挂那些灯饰。弄明白你学的内容,到底是方法还是知识,定位好了,就会节省很多时间。
第四,化繁为简:
在处理案例时,要理清自己的目标、客户的目标、老板的目标等多方诉求。你的目的就像是掏鸟窝,夏天的树,树叶太多,你需要把它变成“冬天的树”,只留下树干和树枝,然后去看鸟窝在哪里,用最简单的方式去达到目的。
接下来我以“苏格拉底提问法”与“洞穴奇案”的思辨案例说明法律思维的训练方法。
苏格拉底提问法
做自己思想的助产士
苏格拉底提问法(The Socratic Method)是法学院教授授课时最常用的方法,它可以充分地锻炼你的逻辑思维和对抗性思维。如果你没有接受过苏格拉底提问法的训练,就很容易被逼急,奇怪为什么老师对我这么苛刻?但实际上,对于老师来说,如果学生两招就投降了,这个拳击就没法打了。
苏格拉底提问法是一种思辨方法,它专注于问,而不是给答案。
苏格拉底强调——“不强迫别人相信自己的判断,通过不断地提问、质疑,引导别人自愿地说出他想说的话,得出自己的结论。这更像一种‘合作式探寻’,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探究概念和真理。”他也因此将这种方法称为思想的“助产术”。
图1. 辩论中的苏格拉底
来源:网络
《理想国》一书的第一、二章记载,苏格拉底被邀请参加一场关于正义的辩论,这场关于正义的探讨就经历了一个典型的“思想助产”的过程。在不断地提问和辩驳之后,辩论对象发现自己概念的模糊之处,同时强烈的求知欲往往会促使他们自己寻找新的答案。以下为这次辩论的节选:
一位名叫欧谛德谟的青年,一心想当政治家,为帮助这位青年认清正义与非正义问题,苏格拉底运用启发式方法和这位青年进行了下面的对话:
苏:虚伪应归于哪一类?
欧:应归入非正义类。
苏:偷盗、欺骗、奴役等应归入哪一类?
欧:非正义类。
苏:如果一个将军惩罚哪些极大地损害了其国家利益的敌人,并对他们加以奴役这能说是非正义吗?
欧:不能。
苏:如果他偷走了敌人的财物或在作战中欺骗了敌人,这种行为该怎么看呢?
欧:这当然正确,但我指的是欺骗朋友。
苏:那好吧,我们就专门讨论朋友间的问题。假如一位将军所统帅的军队已经丧失了士气,精神面临崩溃,他欺骗自己士兵说援军马上就到,从而鼓舞起斗志取得胜利,这种行为该如何理解?
欧:应算是正义的。
苏:如果一个孩子有病不肯吃药,父亲骗他说药不苦、很好吃,哄他吃下去了,结果治好了病,这种行为该属于哪一类呢?
欧:应属于正义类。
苏格拉底仍不罢休又问:如果一个人发了疯,他的朋友怕他自杀,偷走了他的刀子和利器,这种偷盗行为是正义的吗?
欧:是,他们也应属于这一类。
苏:你不是认为朋友之间不能欺骗吗?
欧:请允许我收回我刚才说过的话。
从这一段生动的对话可以看出,苏格拉底抓住学生思维中的矛盾点,通过不断询问,适时引导他发现问题所在,最终让学生对正义认知的边界逐渐清晰。
图2. 苏格拉底与赫摩克拉底、克里提阿斯等人对话
来源:拉斐尔《雅典学派》
我们虽然无法穿越回去做苏格拉底的学生,也无法时常跟法学院教授进行提问,但我们可以像养成健身习惯一样,通过自我提问的方法训练更加敏锐的思维:
1、让自己处于“无知”的探究状态
提问的初衷应该是启迪思考,探究真相,而不是为了证明自身,或者击败对方。
2、通过不断提问启迪思考
最大程度地理解基础事实,获得更准确的定义。
3、从观点中互相矛盾的点入手
深入思考其中的真伪和边界,寻求对观点做出更全面的说明和论证。
洞穴奇案
做明辨人生的法官
接下来讲一讲价值观对案件的影响。价值观看似抽象,却会贯穿整个案件。价值观的不同可能导致的法官案件裁决观点的不同。《洞穴奇案》中的虚拟案件就充分论证了这一点,在同一个法律体系下,同样的事实,产生了14种观点。
图3. 电影《天劫余生》剧照,此次空难被称为“洞穴奇案”困局的现实版
来源:网络
《洞穴奇案》被誉为“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洞穴奇案》所承袭的,正是一种真正的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法,通过对话、思辨来进行的思考法。
洞穴奇案的虚拟案例为:五名洞穴探险人因山体塌方被困洞穴,水和粮食消耗殆尽,陷入绝境。他们通过唯一的无线电与救援队取得了联系,但救援队要十几天才能够到达。为了维持生存,威特摩尔提议大家以抽签的方式选出一名牺牲者,其余四人吃掉他的血肉以存活。
但就在大家抽签前,威特摩尔反悔了,其余四人仍执意进行抽签,结果抽签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最终,四人获救,威特摩尔被“牺牲”。获救后,四名幸存者被检察机关指控杀人罪。
这是20世纪法理学大家朗·富勒(Lon L.Fuller)于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的案件,除了虚构案件本身,他还虚构了最高法院5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并为他们各自撰写了判决书。5位法官从不同的角度各自梳理,依据相同的事实和法律条文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
该案件发表以后,引起轰动,成了以后西方法学院学生必读的文本,并在此基础上演绎出了更多的公案。
50年后,随着社会情境的变迁,美国法学家萨博(Peter Suber)在其著作《洞穴奇案》中延续了富勒的逻辑游戏,在该案例基础上,又虚构了9名大法官的思辨和探索,展开了一场长达半个世纪的两代大法官穿越时空的法哲学对话。
图4. 《洞穴奇案》全局把控和价值观导向
来源:《涉外律师:职业生涯与法律文书写作》,刘驰著
以下为《洞穴奇案》中法官的观点摘录:
● “如果我遭遇这种情况,我也会杀人吃肉的。我的良心使我无法谴责这样的行为。无罪!”
● “这个案子需要引入道德机制。但是,我觉得我没有权利将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加在他人身上。弃权!”
● “法律为人民服务。根据民意调查,超过90%的民众都认为应该宽恕他们。所以当然是无罪!”
● “这好比‘火车司机的困境’问题,是无解的。人的生命都一样珍贵,与数量无关。有罪!”
来源 :《洞穴奇案》,彼得·萨博(Peter Suber)著
这14份判决书全面论证了涉及法律与道德的衡平、正义与情理的取舍……这个案例不是富勒抛出的“一个案例”,而是他抛出的“一个问题”,其最大的贡献是——将这个问题抛给读者,让一代代的读者不停地去思考和论证,不断去追寻自己的答案,在此过程中体会思辨的妙趣,培养多元的视角,拓宽思维的视野,掌握法律的奥妙。
对于一个横跨50年,有14种观点却悬而未决的案件,或许更有意义的不是讨论哪一种观点最正确,而是提醒尽力寻找属于自己的第15个答案。
正如萨博在序言中所写:“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的,是应该通过案例思考什么,而不是不假思索地从中得到什么。”
成为自己明辨是非的法官,比是否有罪更重要的是背后的逻辑。生活中不存在现成的或一劳永逸的答案。只要生活在继续,就必须不断地提问和思考。
在分享的尾声,刘驰律师坦言:“律师和大家一样,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是客户的问题,有的是自己的问题,比如工作、婚姻等等,这时律师也会很痛苦,而且这种痛苦是难以名状的,但区别就在于,如果你有了法律思维,你会更加清楚怎么去分析与解决问题。这也就是经验和方法的区别,经验只在舒适区中使用,而方法,可以应对那些未知的挑战。”
【推荐阅读】《涉外律师职业规划与法律文书写作》
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
作者:刘驰
2022年出版
作者推荐自序:
在当前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有着深深的焦虑,这其中包括对自己职业规划的焦虑,也包括每个人面临人生各自瓶颈的焦虑。我的这本书虽然讲的是法律专业,但实际上,介绍了很多共通的,解决焦虑的思维模型。
我希望从某个维度帮助到大家,我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维度:
一个医生受了伤或者生了病,他和普通人一样,也会疼,也会痛苦,但是医生和我们的区别在于,他能够知道这个病痛会持续多久?是永久的,还是暂时的?具体用什么样的方式可以缓解,或是消除。他做自己能做的,然后他能够平静下来,做到尽人事、听天命。
律师也是一样,遇到了问题,无论是客户的问题,还是自己的问题,同样会很痛苦,我职业生涯中经过很多案例,都很痛苦,而且是难以名状的痛苦。每个人的人生也有各种各样的痛苦,比如像婚姻的痛苦,求职的痛苦,等等。
但我希望你读了这本书之后,面对痛苦时能有所不同。就是你用法律的思维模型去面对这些问题,就会像医生面对自己的病痛一样。你知道怎么去解决问题,怎么去分析问题,然后你按照这些方法去努力,在努力之后,面对这些问题和痛苦,你可以说Let’s wait,我们可以开始平静地等待。
2023-03-01 21: 11
2023-03-01 15: 24
2023-03-01 15: 23
2023-03-01 15: 23
2023-03-01 11: 03
2023-03-01 11: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