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信息披露趋势:全球金融监管机构对防止“洗绿”问题的关注

Morningstar晨星(中国)研究中心 屈辰晨 译 2023-07-13 14:30

导语:两年一期的《晨星全球投资者体验》报告涵盖26个市场,并设有四个独立的章节——费用与支出、监管与税收、信息披露与销售。在最新一期发布的信息披露章节中,介绍了一些市场在基金信息披露方面最新的举措,以及部分市场和全球最佳披露实践上的差距。

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有很多市场对可持续投资设置了相应的监管,这其中也涉及信息披露上的法规,包括要求可持续投资产品进行更加标准化的信息披露,以便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产品并进行产品之间的比较。这些举措也应有助于防止“洗绿”对投资者产生误导性,即基金在营销材料中表示自己具有可持续投资目的或者在投资流程中纳入了ESG考量,而在实际上投资运作中ESG对投资决策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同时,金融监管机构也越来越提倡基金公司向投资者公开披露他们可持续投资的方法。

在晨星最新一期《全球投资者体验》的信息披露章节中,我们对全球主要市场的共同基金投资环境进行了评估,介绍了一些市场在基金信息披露方面最新的举措,以及部分市场和全球最佳披露实践上的差距。在这次研究中,尽管各个市场在ESG和责任投资上信息披露的进步是较两年前上期研究的一大改变和亮点,但近期硅谷银行的倒闭和瑞士信贷AT1债券减记事件的发生彰显了进一步加强基金组合持仓披露的重要性。我们接下来会重点介绍此次研究的主要发现。

过去两年全球基金信息披露的主要变动

美国依旧在基金持仓以及基金经理细节上信息披露做得最好的国家,而且监管近两年来也在不停地对基金信息披露法规进行完善。修改后的信息披露规则将在2024年正式生效,不仅对现有的持有人报告里的披露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更新,还会将ESG相关的内容纳入信息披露要求。

自我们上期《全球投资者体验》发布以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经就共同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变化之一是要求基金向投资者披露一份简明的年度报告,以易于阅读的形式向投资者呈现重要信息。同时,SEC也对共同基金和投资顾问在描述ESG因素在其投资中的使用方式进行了规范。

完善更新后的基金持有人报告将包含基金业绩、重大变化、主要风险等投资者关切的信息。虽然这些改动进一步提高了披露的透明度,但晨星认为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虽然法规要求基金对最近一年期和十年期的业绩进行披露,晨星认为如果基金对包括三年、五年等中期业绩也进行披露,对投资者来说会更有帮助。此外,这些披露的业绩也需要与合理的业绩基准比对,如果采用当前SEC界定的宽基基准,对于一些价值风格的基金、混合策略以及目标日期基金来说是不合适的。

在信息披露透明度方面,我们也认为当前的法规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例如,晨星认为基金应在年度报告中向投资者提示他们支付的基金费率中是否包含了向其他金融中介机构支付了研究或分销费用。这些披露有利于让投资者更清晰地认识到与外部中介机构的利益冲突问题,更透明的披露也潜在地可以降低“软美元”的使用以降低这些费率对基金业绩回报的侵蚀。此外,基金也应该对这些费用的明细进行披露。

《全球投资者体验》信息披露研究中的五个重要发现

1)欧洲仍然是对ESG披露要求最严也最全面的市场。虽然监管鼓励基金公司用更具体化的方式去披露其产品的投资目标和在ESG方面的表现,但欧洲在ESG信息披露上全球领先的地位也面临挑战。一方面是欧洲监管需要在信息量和易于投资者接受理解上进行权衡,其他市场的监管最近几年也在信息的易接受度上做了不少努力。在ESG这种还在不断演进的新兴领域,监管机构也应该保持积极开放的态度,不断对法规进行完善和改进。

2)亚洲市场近年来也在积极引入与ESG相关的法规,为投资者提供更加标准化的信息披露。20216月,香港证券及期货委员会要求基金加强ESG的信息披露,针对气候变化主题基金还设置了额外的信息披露要求。20227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了一项通函,详细规定了对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ESG基金的要求,以及适用于这些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和指南。20233月,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也制定了ESG基金披露标准,以解决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并促进责任投资。印度、泰国和台湾也引入了与ESG相关的信息披露标准。这些对于亚洲投资者来说是积极的变化,但由于大多数法规才推出落地不久,我们目前还无法对这些法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3)自我们上期研究以来,欧洲在信息披露方面最大的变化是将UCITS基金的重要投资者信息文件(KIID)替换为PRIIPs关键信息文件(KID)。在我们看来,自2010年以来实施运用的KIID是简化版招募说明书的标杆。KID则是将UCITS的信息披露与例如保险、结构化产品和公司债券在内的其他零售投资品类的信息披露标准实现了一致化。即便如此,我们认为KID在风险和业绩上的披露上的清晰度不如KIID

4)与大部分市场逐渐完善信息披露法规的节奏不同,英国财政部和金融行为监管局计划建立一个一体化的信息披露架构,旨在通过一种易于理解和消化的方式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更关键有用的信息。在脱欧之后,英国不再受欧盟监管的限制,已经启动了一系列涉及信息披露的变革,对当前相关的法规和监管进行评估。该市场未来在信息披露法规上的改变值得我们持续关注。

5)在此次研究中,我们仍发现有一些在基金信息披露上做得不太好的市场。澳大利亚在过去的几年中既没有针对目前基金信息披露体系中的问题作出进一步的完善,也没有应对ESG这一新兴投资领域制定相应的信息披露法规。虽然澳大利亚在202111月起草了完善基金组合持仓披露的法规,但最终屈服于既得利益团体的游说,给投资者披露的仍是不太具有投资指导意义的资产配置信息。在此次研究范围的26个市场中,澳大利亚是在基金信息披露上做得最差的市场,并且监管机构也缺乏实施积极改变的意愿。近期硅谷银行倒闭以及瑞士信贷AT1债券减记的事件再次让人们意识到了组合持仓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在这方面表现相对较好的市场中,投资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其组合持仓的情况,并及时识别风险。而对于澳洲投资者而言,就无法获知他们投资的基金到底配置了什么样的资产。

总体来看,全球大多数市场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正在不断演进和完善,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信息和透明度,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其所投资的产品。绝大多市场都在努力实施更标准化和一致化的信息披露要求,尤其是在ESG和可持续投资方面。然而,仍然存在一些在信息披露上表现相对落后的市场,需要监管机构更多的努力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广度。

Morningstar晨星(中国)研究中心 屈辰晨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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