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史上最大罚单诞生了!
3月12日,四川银保监局在官网挂出一张罚单,因四川信托存在的13项违法违规事实,合计对四川信托罚款3490万元。
这一罚款刷新信托业史上罚款新高,远超2020年安信信托被罚款1400万及2016年平安信托的1650万。
13项违法违规曝光
四川信托是在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整顿重组,合并部分优质资产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信托公司,于2010年11月28日正式开业。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
截至目前,四川信托股东总数为10个,持有10%(含)以上股份(或出资比例)的股东分别为四川宏达(集团)、中海信托、四川宏达股份,其他股东还包括四川濠吉食品集团(5.04%)、汇源集团(3.84%)、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3.57%)、四川省投资集团(1.39%)、四川成渝高速公路(1.17%)、中铁八局集团(0.42%)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0.11%)。其中,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集团)及第三大股东四川宏达股份往往被视为一致行动人,两者对四川信托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4.2%,两者的实际控制人也均为刘沧龙。
根据罚单,因四川信托存在的13项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情形,四川银保监局合计对四川信托罚款3490万元。
具体而言,四川信托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
二、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
三、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
四、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
五、违规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购买金融机构股权。
六、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
七、违规开展结构化证券信托业务。
八、违规开展通道类融资业务。
九、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
十、将本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
十一、穿透后单个信托计划单笔委托金额低于300万元的自然人人数超过50人。
十二、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十三、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四川信托陷产品兑付难题
四川信托被开出巨额罚单并不令人意外,去年四川信托已经因为产品“爆雷”以及将部分贷款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而被四川银保监局实施管控。
去年6月起,四川信托多个产品被爆出未能兑付本息。根据统计,自2020年5月29日第一笔延期项目出现后,到2020年底,这期间涉及到期的TOT产品规模为129.9亿元,大部分延期;2021年内到期的TOT产品为103.45亿元;2022年内到期的TOT产品为19.22亿元。总计存续规模达到252.57亿元。
TOT产品全名Trust Of Trusts(信托中信托),即信托公司要约募资成立母信托产品,再由母信托产品选择已成立的阳光私募信托计划进行投资配置,形成一个母信托产品投资多个子信托的信托组合产品。
去年6月29日,四川信托在其官网发布《致投资者的公开信》,对其产品兑付问题进行回应。公开信称, 受全球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及停发TOT信托产品的影响,部分融资企业到期不能按时归还信托资金,导致部分信托产品未能按期分配。
公开信表示,对于部分到期不能按时分配的信托产品,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进行延期。公司将全力以赴,力争在一年内通过处置底层资产回收资金,并根据资金回收进度及时进行分配。公司还将处置变现自有资产(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川信大厦)、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补充流动性。
不过,增资扩股计划并不顺利。去年7月28日晚间,上市公司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其参股公司四川信托拟增加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放弃行使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即公司放弃对四川信托增资,并同意四川信托引入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据记者了解,其他多名股东也明确放弃优先认缴权。
联合工作组进驻四川信托
除了产品兑付问题,四川信托还存在深层次的公司治理风险。
去年12月22日,四川银保监局公告称,监管部门发现,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背离受托人职责定位,将部分固有贷款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相关股东拒不归还违规占用的资金,严重危及该公司稳健运行,损害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
四川银保监局表示,近年来,因该机构公司治理失效,内控机制形同虚设,管理层漠视监管法规,以隐蔽方式大量开展违规业务,风险不断累积,经营陷入困境,严重损害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不能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由此,四川银保监局决定对四川宏达(集团)、四川宏达股份、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汇源集团采取监管强制措施,自2020年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东参与四川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股东权利。
相关股东权利包括不得行使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
为进一步推进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四川银保监局表示将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督促其尽快改组董事会,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经营管理服务,防止风险敞口扩大,积极采取风险处置措施,切实保护信托当事人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针对四川信托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组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强调查,积极追偿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的资金,坚决惩处违规人员,严厉打击犯罪行为,严肃市场纪律。
在四川银保监局2021年工作会议上,在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一栏,专门提出“对四川信托进行实质性管控。深入开展案件风险治理、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等专项工作。统筹推进深化改革。”
四川信托被管控后,其作为受托人与委托人/受益人的信托法律关系不会因此而改变。今年1月4日起,四川信托官网公告开始信托产品份额登记。根据此前四川银保监局发布的公告,工作组将对登记份额进行核对确认,并按照“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则督促信托公司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积极盘活、处置信托风险资产,依法保护信托产品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