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基金以后,资本市场又一投资品种登上热搜榜。
1月27日,多只可转债崩盘,集体熔断,跌幅在20%以上,其中不乏此前被热炒标的,比如溢利转债、盛路转债、晶瑞转债、横河转债等。值得注意的是,多只暴跌转债都具备高价格、高转股溢价率的特征。
突如其来的闪崩令投资者感到震惊。有人认为可能出现流动性问题,也有人认为近期资金面紧张,还有人认为可能与即将落地的可转债新规有关。
当天,还有一只新债令众多投资者感到头疼,有人称自己“手欠”。上银转债近期公布网上中签率,高达0.1091%,但该转债尚未上市,转股溢价率就已经高达36.69%。有部分中签者考虑弃购。
热门可转债集体跳水逾20%
1月27日,多只可转债午前崩盘,触发临停,跌幅逾20%。溢利转债一度跌25.68%、盛路转债一度跌24.71%、凯龙转债跌24.22%。乐歌转债、尚荣转债、晶瑞转债、联得转债、三超转债、特发转债、横河转债、通光转债、银河转债、东时转债、九州转债、康隆转债均跌2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可转债跳水时间都在两分钟左右。截至午间收盘,有15只可转债处于临停状态,且跌幅均超20%;跌幅超10%的可转债有23只。
集体杀跌的情景让投资者感到吃惊,由于担心或出现流动性危机,资金大面积出逃。闪崩令人措手不及,就此,“可转债”话题被送上微博热搜。这也是近期资本市场中,继“基金”后又一投资品种上热搜。
27日下午,多只可转债跌幅收窄,收复部分失地。截至收盘,仅东时转债大跌超20%,收跌23%;跌幅超10%的可转债降至13只,其中,康隆转债收跌14.82%;通光转债、溢利转债、银河转债、蓝盾转债收跌都超过13%。全天共有240只可转债出现下跌,占比67%。
上述提及的转债中,有多只此前被投资者追捧、受到游资炒作,这些大多体现出“双高”特点,即高价格、高转股溢价率。
比如横河转债1月27日收盘价424元,转股溢价率高达479.51%;盛路转债收盘价292元,转股溢价率236.29%;蓝盾转债收盘价265.9元,转股溢价率227.57%;乐歌转债134元,转股溢价率171.68%;康隆转债247.03元,转股溢价率148.63%。
从正股表现来看,相关可转债对应的正股并未出现暴跌走势。收跌10%以上的可转债中,相应正股跌幅普遍在1%-3%区间,少数正股上涨。这意味着此次转债大跌与正股表现无太大关联。
追究可转债突然暴跌原因,有观点认为,可能与监管收紧有关。深圳一名私募基金人士认为,不排除监管对炒作行为收紧,游资闻风出逃,“应该不是机构投资者行为,今天大跌的转债很多庄家在炒,所以可能有庄家流动性出了问题,或者有监管收紧。”该人士强调,投资者应谨慎炒作“双高”转债。
另有观点称,可能与资金面紧有关。据了解,1月27日Shibor上行24.4BP,上涨至2.97%,创出2019年4月以来新高。另外,国债逆回购利率也在上涨,27日当天1天、2天、3天、4天和7天等短期品种国债逆回购出现大幅上涨,盘中曾突破年化利率5%。
中签却想弃购
在热搜“可转债”话题下,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另有一批转债投资者群体高兴不起来。多名投资者表示,在热搜“可转债”提醒下,才注意到自己已成功中签上银转债。
公开资料显示,上银转债本次发行200亿,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最终合计认购71.63亿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81%。此次向社会公众融资规模较大,并不多见。
另一方面,或因近期有转债出现破发,此轮上银转债申购人数不多,仅有689万人,相比较此前的800-900万人出现大幅减少,这导致上银转债中签率高企。
1月26日晚上银转债中签率出炉,网上中签率是2020年至今排名第二高的转债,为0.1091%,如果顶格申购,中签率就会达到109.1%!
尽管中签是喜事,投资者却没有“获得感”。高中签率下有上银转债中签者发愁是否应该选择弃购。有投资者称,一方面担心近期可转债市场风险较大,另一方面上银转债的上市预期价格可能不高,收益不会太理想。
而背后原因在于,上海银行1月27日股价为8.07元,但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上银转债转股价为11.03元/股,这意味着转债尚未上市,上银转债的转股溢价率已经达到36.69%!
有上银转债中签者表示弃购,称当时打新操作“一键申购”,没有留心注意每只标的基本情况,此次中签上银转债就遇到这么高的转股溢价率感到非常意外。也有投资者相对乐观,认为银行转债应该不至于破发。
新债变烫手山芋?
1月27日可转债大跳水的惨状,也令不少刚中签新债的投资者发怵。
近期新债上市表现不佳。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1月以来多只可转债上市以后出现破发。其中,靖远转债22日上市,当天就破发,该转债网上中签率也较高,为0.0214%。此外,本月新上市的天壕转债、超声转债、九洲转2、高澜转债、威唐转债、明电转债均破发。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要优选标的。前述私募基金人士称,对于新债无需过度担忧,应理性看待,“近期转债市场涨少跌多,破发风险相对较大,而部分新债的正股又是小市值公司,投资者在打新时应选择绩优标的。”
可转债强监管即将来袭
围绕可转债的监管正在酝酿当中,落地指日可待。
1月25日,深交所表示“可转债监管不断完善,市场炒作有所降温”。针对可转债市场炒作问题,深交所表示,一方面深化信息披露与交易监管联动,及时关注、主动问询,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充分揭示公司及可转债相关风险,同时加强盘中实时监控、强化交易核查,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上报违法违规线索,要求交易异常情况突出的可转债停牌核查;另一方面优化制度安排,完善可转债临时停牌制度,发布可转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遏制炒作行为。
深交所提到,目前,深交所正按照证监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要求,加快制定相关配套业务规则,进一步完善可转债制度,加强可转债管理,促进市场规范发展。
据了解,1月1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在2020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了可转债公司债券的管理办法,特别是要求证券交易场所,根据可转债的风险和特点,完善线性交易规则,防范和抑制过渡投机。后续证券交易所将根据上述的管理办法,对可转债交易规则,投资者的适当性规则都要进行相应的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据了解,针对部分可转债被爆炒的现象,《管理办法》对可转债的交易作了四方面的完善:
一是完善交易制度。要求证券交易场所根据可转债的风险和特点,修改完善现行交易规则,防范和抑制过度投机。尤其是要结合可转债的“股性”,以及可转债盘面小易被炒作的固有缺点对交易规则进行完善。《管理办法》还对程序化交易进行了原则规定,要求程序化交易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二是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证券交易场所应当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尤其是要与正股所在板块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相适应,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对客户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进行核查评估,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可转债交易。
三是防范强赎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发行人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决定不赎回的,均应当充分披露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前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为稳定市场预期,规定发行人决定不赎回的,则在交易场所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同时要求发行人在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荐人要对发行人赎回权的行使是否得当进行持续督导。
四是加强风险监测。要求证券交易场所加强风险监测,建立可转债与正股之间跨证券品种的监测机制,并制定针对性的异常波动指标。可转债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时,证券交易场所可以根据业务规则要求发行人进行核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或者采取临时停牌等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