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券商遭警示

​含章 2023-12-19 11:37

监管严查之下,又有券商被出具警示函!

          
12月18日晚间,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显示,经查,四川证监局发现川财证券存在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


四川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第一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6号)第三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记者注意到,这不是川财证券第一次因债券承销业务相关问题被监管“点名”。    

今年2月,上交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川财证券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经查明,川财证券在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债券承销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对“20碧海01”、“20碧海02”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受托管理履职不足;在迁安热02、迁安热03、迁安热04、迁安热次资产证券化项目中,存续期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到位。

去年12月,因川财证券涉及债券承销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个别资产证券化项目存续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四川证监局也曾对川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公司官网显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前身为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四川省财政出资兴办的四川省川财证券公司,是全国首家由财政国债中介机构整体转制而成的专业证券公司。目前川财证券由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根据川财证券2022年年报,公司抓住发行窗口期,提升销售发行能力,债券承销(分销)规模大幅提升。截至2022年末,川财证券债券承销(分销)规模101.8亿元,同比增长57%。
          
在2022年年报中,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提到,发现个别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主要是在债券承销业务内部控制、个别项目尽职调查、内核意见跟踪落实及受托管理履职方面存在不足,个别资产证券化项目存续期管理及信息披露不到位。此外还发现个别一般缺陷,涉及客户回访机制完善。针对前述问题,公司均已制定整改计划,推进整改落实。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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