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在2022年的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充分发挥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优势助力公募基金投顾行业发展的提案》。
贺强认为,在公募基金投顾业务上,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具有很大的自身优势。但是目前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获得投顾试点资格的家数太少,很难发挥差异化服务的业务优势。因此,贺强建议充分发挥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优势,助力公募基金投顾行业发展。
贺强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的持续提高,我国公募基金发展规模逐年扩大,2021年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已升至25.5万亿元,首发数量创历史年度新高。然而,许多基民买了基金难赚钱,甚至赔钱。主要的原因是部分中小投资者面对大量的基金产品存在“不会选”和“拿不住”的现象,需要专业的投资顾问帮助。在此背景下,2019 年10 月,证监会开启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
“试点开展两年多,共有58 家机构获得投顾试点资格并逐步开始展业。据证监会介绍,截至2021年7月,公募基金投顾试点机构合计服务资产逾500亿元,服务投资者约250万户。试点效果显示,公募基金投顾业务的开展能更好的发挥服务居民财富管理功能,为市场带来更多长期、专业、增量资金,促进基金行业良性发展。”贺强称。
但贺强同时指出,在开展公募基金投顾业务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个问题是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覆盖的投资者范围较小。当前我国公募基金个人投资者数量已超6亿人,大部分的投资者尚未享受到公募基金投顾服务。另一个问题是投顾市场还存在“重投轻顾”的情况。原因在于公募基金在投资策略与研究能力方面较强,但在投资者行为指导和需求研究方面积累不足。
贺强认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参与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恰好有利于解决以上两个问题。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是专业基金销售公司,是以基金代销为主要业务独立的金融销售机构。在公募基金投顾业务上,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具有很大的自身优势。
一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借助互联网思维和数字化运营手段,在用户触达上有天然的优势,能够触达那些没有被服务到,但同时也具备财富管理需求的长尾投资者。
二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由于其天生的独立性和中立的立场,能够更好的从客户利益出发,更有利于发挥买方中介作用,作为“买方投顾”,更能发挥“顾”的优势。
三是,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便捷性,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更重视用户的粘性和生命周期价值,通过长期陪伴和投资者教育,与客户建立信赖关系,增强客户的盈利体验,真正实现从卖方立场到买方立场的转变。
目前证监会试点获批的 58 家机构中,只有 3 家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虽然已有基金管理公司与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在投顾业务上展开了合作,但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获批的家数太少,很难发挥差异化服务的业务优势。为此贺强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适当放开政策,支持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更多地参与公募基金投顾业务。
目前,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保有规模占比在逐年上升,超过三分之一的投资者都选择通过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渠道购买公募基金产品,个人投资者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持认同和接受态度,这为其更多地参与公募基金投顾业务打下良好基础。应鼓励更多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参与公募基金投顾业务,才能更好的满足普通投资者财富管理的需求。
二、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展公募基金投顾业务必需规范化经营,严格防范金融风险。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展投顾业务需合法合规,可以在内部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从机制上设立防火墙,针对投顾业务建立风险防控系统,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同时,定时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通报市场及基金投资组合的表现,帮助客户强化风险意识。
“最后,设立定期向管理层和监管机构风险报告制度,保证投资顾问业务的健康发展。”贺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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