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重磅
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切实提高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 》,并印发各地参照执行。新版诊疗方案是在认真研究德尔塔、奥密克戎等变异毒株传播特点和病例特征,深入分析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重点修订内容如下:一是优化病例发现和报告程序。在核酸检测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进一步提高病例早发现能力。同时提高疑似病例诊断或排除效率,要求疑似病例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有条件的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进行集中隔离管理或送至定点医院治疗,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二是对病例实施分类收治。根据各地反映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患者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为主,大多不需要过多治疗,全部收治到定点医院会占用大量医疗资源”等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病例分类收治措施:1.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相关集中隔离场所不能同时隔离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等人群。隔离管理期间应做好对症治疗和病情监测,如病情加重,应转至定点医院治疗。2.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和有重型高危因素的病例应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其中重型、危重型病例应当尽早收入ICU治疗,有高危因素且有重症倾向的患者也宜收入ICU治疗。三是进一步规范抗病毒治疗。将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两种特异性抗新冠病毒药物写入诊疗方案,即: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和国产单克隆抗体(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四是对中医治疗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结合各地临床救治经验,加强中医非药物疗法应用,增加了针灸治疗内容;结合儿童患者特点,增加儿童中医治疗相关内容。五是调整解除隔离管理、出院标准以及解除隔离管理、出院后注意事项。国内有关研究显示,处于恢复期的感染者在核酸Ct值≥35时,样本中未能分离出病毒,密切接触者未发现被感染的情况。据此,新版诊疗方案将解除隔离管理及出院标准中的“连续两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修改为“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N基因和ORF基因Ct值均≥35(荧光定量PCR方法,界限值为40,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或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荧光定量PCR方法,界限值低于35,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将“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修改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丁香医生分析称,来自临床一线医生的看法:这版指南除了明面上的大变化,还有很多细节修订,去掉了一些难以执行的「繁文缛节」,减轻了医务人员负担。属实是非常「接地气」了。
另外,几个亮点:
❶ 取消了原来无症状感染者的诊断。
❷ 轻型病例,集中隔离管理,而不要求去定点医院治疗。
(重大变化)❸ 辉瑞的新药 Paxlovid 进入治疗推荐。
深圳市福田区最新通告!居家人员非必要不出门,车辆“凭证通行”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71号)
为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进一步落实好《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0号)》精神,更好维护居民朋友的健康安全,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现就本辖区内相关重点事项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人员流动管控,除参与疫情防控及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油气、物流快递、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和国计民生重点行业人员外,其余居民实行严格居家。上述人员出入小区由单位出具证明,到所在社区党委或其指定地点领取“通行卡”,凭“通行卡”出入所居住的小区(城中村)。
二、居家人员非必要不出门,除按规范定时定点采核酸、领取生活物资、投放垃圾、紧急就医等情形外,居民做到“足不出户、严格居家”。
三、市民如有就医等特殊紧急出行需求,由所在社区协调安排,开通绿色通道。各街道和各社区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四、辖区全域实行交通临时管制,车辆“凭证通行”,非必要不上路。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市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和国计民生重点行业的保障车辆,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到社区党委或其指定地点申领“通行卡”进出社区小区卡口,允许在路面行驶,其余车辆一律停驶。非本区车辆,可从滨河大道、深南大道、北环大道通过性通行,其余道路和社区小区道路禁行。
五、继续开展“一天一检”核酸筛查,全体居民严格按市区相关通告精神落实每日采核酸的法律义务,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但不参加的,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警告或罚款、拘留;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乃至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安、交警、社区力量联合开展巡逻执法,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强行冲卡、暴力抗法、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由执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果断查处。
上述措施自3月15日至20日期间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 41 号)
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要求,全市社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为落实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社区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含地下车库),设置门岗检查点,原则上人员只进不出。其中,物业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城中村由社区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无物业管理小区由社区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以下统称“管理单位”)。同时,各社区小区应预留应急疏散通道,切实做好安全保障。
二、全区社区小区全面实行“居民白名单制度”管理,进入社区小区必须测温、亮码、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当日核酸采样记录)、扫场所码和电子哨兵登记。非本小区人员谢绝进入。
三、参加防疫任务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志愿者,就职于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与保障香港供应企业人员,须凭各级党政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含工作证、抽调通知、证明函件等)出入社区小区,管理单位要做好实名登记。
四、倡导居民线上购物,快递、外卖不得进入小区,实行无接触式配送。确需外出购物的,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实名登记后限时外出,原则上外出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其他因就医等特殊急迫需求需要外出的人员,由管理单位核实并作实名登记。逾期未返回的,由管理单位催促,拒不整改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和上述工作要求,对出入人员严格把关。因把关不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严格倒查、严肃追责。
上述措施自即日起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封控区、管控区及提级管理区域按照相关指引执行。
附件:外出人员登记表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2022-03-15 09: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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