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重磅文件解读:首提“授信条件不得高于国家标准”,保障煤电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李愿 2021-10-07 17:01

国庆假期,银保监会发布重磅文件。

10月5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开发布《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为维护煤电行业和商品市场正常秩序,助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严防利用银行保险资金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知》共计七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通知》内容覆盖广泛,除在第二条、第三条涉及煤电、煤炭和商品市场外,第四条、第五条还明确提出了四个“严禁”、七个“不得”,涵盖信用卡、助贷机构、“伪创新”消费信贷产品等,总思路为既要保障合理融资,又要严防资金挪用。

其中,“相关授信条件不得高于国家标准”为首次提出,分析认为政策层面拟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某些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力度。

相关授信条件不得高于国家标准

《通知》第五条明确,督促银行机构及时主动调整完善信贷政策,相关授信条件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环保政策为导向,不得高于国家标准,防止抬高融资准入门槛。

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表示:监管要求银行授信硬性条件不得高于国家标准的表述还是头一次,银保监会作为防风险主要看门人,主要使命是防止金融机构出现风险,微观审慎是主基调。

“而且这句话不仅仅是针对钢铁煤炭等行业,也说明整体监管政策逐步向宽信用倾斜,整个社会融资增速下降仍在持续。”

据了解,金融机构制定行业授信政策的时候,一般会根据每个产业特点,列举基本的条件和门槛,包括行业排名、规模指标、技术指标等条件。与此同时,出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监管部门总是希望银行执行的标准要严于国家,而实践中银行的准入门槛往往也会更高更严。

“《通知》要求银行机构的授信条件不得高于国家标准,意味着政策层面有一定松动迹象,旨在某些敏感领域推动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力度,当然这一规定也给地方监管部门的执行尺度上带来不小挑战。毕竟对于地方监管部门来说,标准更严比较好把握,标准和上面保持一致则较困难。”一位城商行的研究人士分析称。

9月24日,央行召开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三季度例会曾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

配合山西等地方政府增加电煤供应

国庆前夕一些地方拉闸限电,引发社会对冬季能源保供的担心。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年以来,受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和国际大宗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我国煤炭消费超预期增长,供需偏紧。今冬明春采暖季煤炭消费将继续保持增长,通过进一步增加产量、增加进口、动用储备资源和社会库存,煤炭供应是有保障的。

“在晋陕蒙地区选取一批条件好的煤矿列为冬季重点应急保供煤矿,在用煤高峰期阶段性释放产能,重点保障东北地区。引导发电供热企业加大进口煤炭采购力度,提前锁定资源和价格,做到应进尽进早进。”国家发改委同时表示。

银保监会此次《通知》与煤电行业、商品市场高度相关,要求保障煤电、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生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提出:

督促银行保险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全力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金融服务工作,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资金需求。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煤炭、供暖等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要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支持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煤炭主产区和重点煤炭企业增加电煤供应。

严禁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煤炭等企业和项目违规抽贷、断贷,防止运动式减碳和信贷“一刀切”等。

“这是继配合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领域做到‘两个维护’外,银行保险机构需要配合地方政府的另外一个领域,意味着银行保险机构的政策性职能定位进一步被凸显。”上述城商行研究人士表示。

高压态势严查银保资金被挪用行为

《通知》第六条、第七条要求银行机构、监管部门分别做好自查自纠、监管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机构要压实银行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不当做法和异常交易,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于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做到该处理就处理、该问责就问责、该移送就移送。以本次自查排查为契机,加强内控管理,构建常态化监测排查机制。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银保监会、属地派出机构报送排查和整改报告。

监管机构要坚决扛起监管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将严查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向商品市场与四季度现场检查项目结合起来,根据机构排查情况,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打击银行保险资金被挪用于投机炒作、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机构自查不认真、没有主动报告和性质恶劣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压实银行保险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构建常态化监测排查机制。银保监会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查银行保险资金被挪用于投机炒作、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机构自查不认真、没有主动报告和性质恶劣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依规严肃问责。”银保监会表示。

日前,发改委就冬明春采暖季煤炭保供工作在答记者问时也表示,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稳定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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