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的情况,正在被监管部门严查。
提前收回违规流向楼市的信贷资金
近日,网上开始流传的一些《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一银行宣布合同项下近300万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在3月底之间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告知函》显示,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银行宣布合同下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限时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将有权进行法律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也就是说,如果这位借款人办理的是房屋抵押贷款,那么他现在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筹钱还上贷款,要么抵押的房子被银行没收。
这里所谓的未按约履行规定指的就是借款人把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经营贷款,违规挪用到房地产市场,用于购房或者替换房贷。
实际上,借由去年小微贷款利率的大幅优惠,不少借款人利用经营贷,尤其是房屋抵押贷进入房市。由于这类资金往往经过多个渠道的多次流转,所以银行检查起来难度不小。
而今年年初,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上海各家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借款人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惩戒”。
在新政之下,银行开始投入人力物力,全面严查。据一位沪上银行业人士透露,目前对短时间内申请了经营贷又申请了个人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银行正在加紧核查,并已经对一批违规贷款进行了“抽贷”处理。
此举的震慑效应十分明显,未来将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的行为或将大大减少。在上海楼市的一套新政组合拳中,房贷方面的从严审查,将堵住资金方面的漏洞,助力上海楼市的稳定。
除了上海,现阶段广州也在严查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向楼市的情况。“如果被查到是这种情况的话,借款人也要被要求提前还款的。”
而据界面新闻报道,各地自春节之后,一直在严查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的问题。
受访银行相关人士均表示,一旦发现信贷资金被挪用至“两市”,将被银行提前收回。
业内律师称,若信贷资金被挪用,银行可提前收回;而若致使银行受到损失的,可涉嫌骗贷罪,甚至贷款诈骗罪。
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被罚89万元:挪用信贷资金“炒股”
3月8日,据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证券市场;未经成本测算,银团贷款联合收费;贷款审查不尽职,个人经营性贷款主体不合规等违法违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 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 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 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 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据此,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决定对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罚款人民币89万元。
事实上,除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的这张罚单外,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在3月开出的多张银行业罚单中,几乎均涉及贷款资金违规流向股市、楼市。
例如浙江临海湖商村镇银行被罚69万元,原因是:发放用途不真实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入股市;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温州银行台州分行被罚70万元,原因是:贷款发放与支付管控不严,部分贷款资金支付后用于缴纳土地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流入证券市场;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平安银行台州分行被罚79万元,原因是:贷款资金转结构性存款,为办理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股市;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农业银行台州分行被罚款72万元,原因是:浮利分费;向未结顶楼盘发放按揭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证券期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