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瞭望台 | 四问四答《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2-04-2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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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到,支持差异化发展。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促进形成综合性大型财富管理机构与特色化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协同发展、良性竞争的行业生态。


同时,《意见》要求,优化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风险画像与分类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坚持区别用力、定向施策,动态分配监管资源,对重点高风险机构实施“贴身监管”,坚决出清严重违法违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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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湛

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


Q

请您分析监管支持基金公司在做优做强主业的基础上差异化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A


近年来,国内经济金融环境不断优化,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公募基金行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行业规模快速增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规范水平稳步提升,财富效应逐步显现,行业实力显著增强。


但与此同时,行业仍存在专业能力适配性不够、文化建设薄弱、结构不平衡等问题。站在新发展阶段,《意见》的发布,为公募基金擘画出了未来蓝图,对资本市场尤其是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监管支持基金公司在做优做强主业的基础上差异化发展,紧紧围绕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进一步坚定深化改革,扎实推动监管转型,有助于加快构建公募基金行业新发展格局。


Q

尤其是未来会支持基金公司设立专门从事公募REITs、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的基金子公司,这可能会成为未来基金公司另外一条实现超车的赛道,颠覆行业格局?

A


基金行业强者恒强的头部效应越来越明显,对于不少基金公司而言,“专而美”也许成为出路。


比如公募REITS推出后,一些有券商背景或另类投资经验的基金公司或能借此突围,做业务、看项目、做资产评估等都是券商熟练的工作内容,能迅速移植到基金公司中去。


《意见》支持公募主业突出、合规运营稳健、专业能力适配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专门从事公募REITs、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正是给次新基金公司提供了实现超车的另一条赛道。


公募REITS、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顾问和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对于中国资产管理市场而言仍是新生事物,对公募基金在专业化团队、运营管理能力、业务经验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基金公司在这些新业务方面形成优秀且专业的投资运营管理能力,无疑会具备一大核心竞争力。


Q

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分类监管机制是否为新提法?您如何看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分类监管机制?是否呼吁出台分类监管评价指标?(虽然目前有许多证监会授权的市场化评级系统,但商业行为与监管行为效果上仍有区别)

A


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分类监管机制不是新提法。


优化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风险画像与分类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坚持区别用力、定向施策,动态分配监管资源,对重点高风险机构实施“贴身监管”,坚决出清严重违法违规机构,夯实各方监管责任,通过各监管部门单位贯通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构筑维护市场稳定、有效防控风险、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监管防线。


呼吁监管部门尽快出台分类监管评价指标,包括三年以上长期投资业绩、投资者实际盈利等,弱化规模排名、短期业绩、收入利润等指标。


Q

请您解析,根据分类监管导向,让头部基金公司“好孩子有糖吃”(如做的好给更多资源,推动构建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行业生态)。

A


“奖优罚劣”是分类监管的导向,“好孩子”和“坏孩子”的待遇理应有所差异。


一方面,对于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头部基金公司,监管部门可以考虑非现场监管为主,定期监测各项监管指标,通过会谈和调研等形式,掌握最新的风险情况,并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业务审批等方面给予适当资源偏向和支持。


另一方面,对于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弱的基金公司,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在业务上做“减法”,必要时依法采取暂停业务资格、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审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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